国际出口跨境电商服务操作流程,跨境电商资质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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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海关备案(出口9810):
跨境电商企业需向海关提交《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跨境电商海外仓信息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海外仓证明材料如:海外仓所有权文件(自有海外仓)、海外仓租赁协议(租赁海外仓)或其他可证明海外仓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海外仓入库信息截图、海外仓货物境外线上销售相关信息)等,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为做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工作,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第40号)的有关规定。

一、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一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3、企业情况登记表,具体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海关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跨境电子商务网站网址等。

企业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

如需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当按照海关对原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前,电子商务企业或者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如实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

跨境物流企业的资质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
2、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3、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4、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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