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物流企业的资质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 2、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3、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4、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进口跨境电商模式: 1、 M2C模式 即平台招商,代表的企业有天猫国际。这种模式下商家需要获得海外零售的资格和授权,商品从海外直邮,并且可以提供本地退换货服务,但是通常而言价位比较高。 2、 B2C模式 即保税自营+直采,代表企业有京东、聚美、蜜芽。这种模式下平台一般会直接参与到货源组织和物流仓储买卖流程中,提高销售流,但是目前此模式下通常为爆品,品类有限。 3、 C2C模式 即海外买手制,代表企业有淘宝全球购、洋码头、海蜜、街蜜。这种模式下构建了供应链和选品的宽度,但同时也存在了传统的依靠广告和返点盈利的模式,导致服务体验掌控差。 4、 B2B2C模式 即保税邮出模式。这种模式大的特点是没有库存的压力,但是实际上这种模式是借助了跨境电商的名义实行的是一般贸易,长远来看不会是跨境电商的发展方向。 5、 海外电商直邮 代表企业亚马逊。模式特点是拥有全球的供应链物流体系和丰富的SKU。 6、 返利导购/代运营模式 代表企业有么么嗖、Hai360、海猫季。事实上这个模式下有两种类型:一种为技术型,另外一种为代运营。一般在跨境电商早期有优势,容易入手,成本低,SKU丰富,但是缺乏竞争力,且类似价格实时更新等都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撑,所以国内早期做这种模式的企业都转型。 出口跨境电商模式 1、 B2B模式 分为两个类型:信息服务平台和交易服务平台。对于信息服务平台来说主要是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或者信息搜索完成交易撮合的服务,代表企业有阿里巴巴国际站、生意宝国际站、环球资源。而交易服务平台则构建能够实现供需双方之间网上交易和支付的平台商业模式。代表企业有敦煌网、大龙网等。 2、 B2C/C2C模式 分为开放平台和自营平台,开放平台通过实现应用和平台系统化对接,并围绕平台自身建立生态圈,代表平台有Amazon、wish、速卖通、eBay等大平台及lazada等小规模平台。而自营平台则对经营的产品进行统一管理,产品展示、在线交易并通过物流将产品送达消费者。代表企业有环球易购、兰亭集序、DX等。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2019年大多未纳入海关登记。
电子商务出口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方式差异较大。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主要问题集中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
针对上述问题,《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2019年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此外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
后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有哪些?
1、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信息平台,主要服务于外贸企业的纳税退税、支付结汇等。
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的含义具有双向性,一方面为各地的职能部门之间搭建公共信息平台;另一方面是服务于大众企业(主要是指外贸企业)。阳光化的外贸环节众多,涉及到国检(检验检疫)、国税(纳税退税)、外管局(支付结汇)、商委或外经贸委(企业备案、数据统计)等职能部门及银行结汇等,传统外贸企业需一一对接。
跨境电商行业因其碎片化订单的特殊性,如每笔订单都重复与职能部门对接将成为极其繁重的工作。另外,职能部门之间也需要一个公共区域共享企业上传的数据,并进行数据采集、交换对比、监管等工作。于是由投资兴建的公共服务平台成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手段。
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主要是统一报关流程,提升通关效率。
为外贸企业进出口通关提供便利服务的系统平台。89号文发布后,地方海关为鼓励跨境电商发展各出其政,政策分散导致通关流程各不相同。海关总署建设全国统一版的通关服务平台,意为统一报关流程。该平台所上传的数据可直接对接海关总署内部系统,节省报关时间,提升通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