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退运中,除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之外,还有在办理完海关手续后因各种原因需要退运出进境的货物,这些货物属于一般退运货物,监管方式为退运货物。
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缺少、品质不良、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
退运货物征税相关管理规定
根据《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退运货物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可申请免税或退税。
退运货物办理所需资料
01 退运申请及有关情况说明;
02 收发货人双方签订的退运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03 货物的原报关单正本、报关委托书,以及合同、装箱单、发票、载货清单等全套相关单证;
04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退运的,应当提交有资质的检验鉴定机构出具的原进、出口货物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05 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退运的前提
1、出口时,需要一般贸易出口。
2、出口时间要在一年以内。
3、出口时的全套单证要。
4、要有未退税证明或补税证明。
退运费用
1、退运是不需要缴纳关税的。
2、海关退运只会收取海关申报费用,这个费用很低的。
3、其他流程包括码头、堆场、船公司等的收费项目有很多。
退运流程:
1.提供产品的商品编码进行海关备案。
2.把需要更换的用料申报进到我司仓库。
3.国外发货到香港。
4.海关备案通过后把货物从香港运输到深圳出口加工区我司海关监管仓库。
5.工厂派工人过来进行贴标,返修等。
6.维修好的产品再出口到香港。
区内货物出境流程描述
1、保税区运往境外的货物适用出境备案手续。
2、发货人或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出境备案清单预录入手续,预录入按“进出境备案清单填制规范”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收到申报加执后,打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4、在备案清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并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申报手续。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办理货物装船出运手续。
6、货物须由海关监督车辆从保税区承运至码头(机场等)。
其他境外货物进区或货物出区流程描述
1、除加工贸易进境料件、转口贸易和仓储货物外的从境外运入保税区,或者从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或者从境外通过保税区报关直接运往非保税区的货物适用进口报送手续。
2、收(发)货人或其他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进口报关单预录入手续,按“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接受申报回执后,打印进口报关单。
4、在报送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须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交单申报手续。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输提货手续。
6、入区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码头(机场等)承运至保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