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1、退运产品新旧都可以,但是一定要确定新旧的程度,新有多新,旧是有多旧的。
当然如果实在太旧的,很容易被当成洋垃圾被扣货的,所以这个风险是一定要提前注意的。
2、确认到每个产品是否都有立完整的包装。比如包装的完整程度。
3、退运货物是因为产品质量本身问题,不能是以翻新为目的,不改变产品本身的性质相关。
4、货物外包装上面相关唛头型号显示与实际包装内产品应是相符的。
5、维修更换的零部件不能再带进国内,需作拉圾处理或出香港。
保税区退运返修是为了适应国内进出口贸易发展,而形成的一项服务,尤其是去年国家出台《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更是将供应链保税服务推向新的高度。退运返修是供应链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优化解决国际售后问题,才能为你的企业节约时间成本、资金成本,创造合理化的利益。
操作流程
1、先去船公司换取提货单;
2、进口清关公司向海关申报
3、申报企业向海关缴纳退运返修金(金退还时间在6个月之内,逾期不退。)
4、海关放行后,从码头或者仓库提货到工厂仓库;
5、货物到厂后,企业需要及时返工修理,自进口申报之日开始6个月内,再把此部分货物重新订舱向海关申报发给客户
6、海关出口申报放行后,清关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金
7、企业收到海关直接退到公司账户的金相关产品:出口退运,退运返修,退运流程,退运返修报关,代理退运返修,退运
出口退运申报需要的单证如下:
1、原出口报关单证(原出口经营单位抬头申报免税退运进口);
2、货物退回进口报关单证(发票、箱单、申报要素、提单等)
3、双方退运协议(中英文版,有签字和盖章)
4、境外或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证明存在质量问题)
5、国税局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6、退运情况说明,注明质量不符,并且列明质量不符的详细情况;
7、其他海关认为需提交的资料,如外汇管理类别证明。
什么是退运货物?
退运货物是指原出口货物或进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口或者退运出口的货物。《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出境的,不征收出口关税。”其中,“原状复运进境”和“原状复运出境”是指退运货物不能经过任何加工、修理、改装,但经拆箱、检验、安装、调试等仍可视为“原状”。一般情况下退运货物也不能被使用过,但对于只有经过使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的情况除外。
注意事项:
1、注意装货的包装安全、木包装的消毒(IPPC)
2、退运货物虽然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但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公共道德、动植物检疫、知识产权和文物保护等限制措施的,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
3、如果退回货物是化工品,特别是危险品,则满足危险品进口要求。
4、退运货物虽然以原出口单据作为申报依据,但有的退运货物只有部分退运,还有的货物会重新包装,所以申报时要注意。
5、如果是法检商品,企业要申报属地检验。
6、退运货物一般情况下海关都会查验,所以企业要特别注意
7、退运货物的数量、重量,不可超过原始出口的数量和重量。
到货前要完成以下程序,也是很多客户关心的退运流程问题
1、准备好退回资料:退运报告、退运协议、退运合同、fp和装箱单(由外方做好提供)
2、准备好原出口资料:原出口时的报关单、合同、fp、装箱单
3、已打结汇,需有出口的结汇报关单,退税报关单、核销单。
4、如已收汇核销,由出口商向外汇局申请并填制“出口核销退运情况申报表”,由外汇局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并办理好相关的结汇退税手续。已退的税,要先补交回去。
5、机构出具的货物质检不合格证明(是退运回来的条件)。可由外方让质检公司办理;也可与我沟通,等退到港后,由港口这边的质检公司出具。
6、正本提单 退运货物先递交海关审批,海关批完后,再由商检局审批,方可做单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