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再加工证明,申请人在领到检验检疫局签发的FORM E 证书后,可向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签证服务部提出申请。
未再加工证明”的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英文为“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
该声明加注在已签发的原产地证的声明栏,加盖香港中检公司或澳门中检公司的印章,签署人手签并注明加签日期。特殊情况,香港中检公司也可以签发单的“未再加工证明”
问: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香港未在加工证明呢?
答:一般是货物经过香港港口停留,或者换船,但是货物没有经过加工,就要办理香港未再加工证明.
问: 办理香港未在加工证明费用多少?时间多久呢?
答:费用是一份600元,时间1-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