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
维修前应对灭火器逐具进行检查,确定并记录灭火器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基本参数等信息。
灭火器维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a) 对灭火器进行外观检查,确认灭火器的规格型号以及是否属于报废范围;
b) 检查灭火器的内部压力,只有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时,方可拆卸;
c) 对确认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进行报废处理;
d) 对确认不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筒体、贮气瓶、器头和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软管组件逐个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e) 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清洗,干粉、二氧化碳及洁净气体灭火器应将筒体干燥后使用;
f) 检查灭火器配件,更换密封件和已损的部件;
g) 按灭火器相应标准和铭牌的规定进行灭火剂及驱动气体再充装,并逐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h) 对维修后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出厂检验,检验合格贴上维修合格证方能出厂;
i) 整理维修记录。
灭火器年检
每半年卸下气瓶,称量气瓶内二氧化碳的重量。手提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气瓶的泄漏量大于额定重量的5%或7g(取两者中较小值),推车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泄漏量大于10%时,应按规定充足。
检查操作机构是否灵活,简体密封是否严密,灭火器盖是否紧固。
每年检查一次干粉是否吸湿结块(干粉受潮的烘干可继续使用),若有结块应及时更换。
检查灭火器出粉管、进气管、喷嘴和喷等有无堵塞;出粉管防潮膜、喷嘴防潮堵有无破裂。发现堵塞应及时清理,防潮膜、防潮堵破裂应及时更换。
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送到已去的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