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移民局提醒外籍人士在离境前要办领移民清关证书(ECC)。
移民清关证书是发给即将离境的外籍人士,以证明他们在菲律宾国内没有不良记录或对其他有所责任。
移民局发两种移民清关证书。这些都能在菲律宾国内任何的移民局卫星办事处和机场办理,具体参看下列描述:
移民清关证书A(ECC-A) 是发给持有临时访客签证,即旅游签证,且在菲律宾逗留了超过六个月的外国人。
移民清关证书B(ECC-B) 是发给持有移民和非移民签证,以及有效的外侨登记证身份卡(I-card),要暂时出境的外国人。
ECC是英文Emigration Clearance Certificate的缩写,即移民局清关证书。这份文件是即将离境的外籍人士须要向移民局出示的、其在菲律宾境内无不良记录或对其他有关联责任的证明文件。
菲律宾移民法第22-A条规定,外国人要暂时离开菲律宾或永远离开向移民局长申领清单,以确保这名外国人在菲律宾没有任何未完或亏欠的责任。
移民清关证书分为两种。
通俗解释的话,A类移民清关证书(ECC-A)是发给持有临时访客签证,即旅游签证,且在菲律宾逗留了超过六个月的外国人。
而B类移民清关证书(ECC-B)是发给持有移民或非移民签证,及有效的外侨登记证身份卡(ACR-Card),包括婚签、学生签证、各类工作签证、退休签证等,需要短期离境(如短期回国)、并计划近期返回菲律宾的外国人。
——1——
ECC-A的办理
根据移民局的相关规定,在菲律宾超过六个月(短期入境旅游的游客不算)、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士,在机场离境前,需要向移民局提交ECC文件,否则移民局将不予放行。
1.持临时访客签证(也称旅游签证)在菲律宾逗留六个月或以上的人士
2.持有过期或降级的移民或非移民签证人士
3.目前持有有效的移民或非移民签证,但计划将离开的人士
4.所有在菲律宾出生、持有外国护照的人士(儿童),次离开菲律宾时
5.被下达驱逐令的临时访客签证持有人
6.获移民局正式批准发放的诚信海员,并已在菲律宾逗留30天或以上的
【申请时间】
ECC-A的申请人须于离开菲律宾前至少72小时办理。通常情况下,建议在离境前的一周到移民局办理,ECC-A办好后可在一个月内出境。如果是自己办理,须在上午到移民局进行申请。
【办理地点】
ECC-A只能到移民局办理,并且需要提前办好,无法在机场办理。
可以去菲律宾移民局主楼、部分地区办公室办理。并不是所有的移民局分部都受理ECC申请,办理前须要提前确认好。赶时间的可以直接到位于王城区的总部申请。
马尼拉总部(BI Main Office)
Magallanes Drive, Intramuros, Manila
马卡蒂分部(Makati Extension Office)
805 Dr Jose P. Rizal Ave, Makati
【ECC-A办理费用及资料】
根据移民局消息, ECC-A的新的费用为1210比索,其中包括10比索的法律调查费用(Legal Research Fee),500比索的费(Express Fee)。
所需资料如下(具体须以移民局要求为准):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 (移民局里可以领取,也可以在官网上面下载)
*白底彩照(2×2英寸) 4-6张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签证纸原件(有后一次入境章的)
*有效的ACR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后一次签证续签收据的复印件及原件
【ECC-A办理过程】
旅游签证(9A)次办理ECC,需要先填写ARP表格,该表格可以在移民局柜台领取,也可以从移民局网站下载后填好。表格页为本人信息,第二到四页分别为配偶、父母、和子女信息。
下载地址:
//www.immigration.gov.ph/images/ARPForms/BIFORM2014-08-019Rev0_ARPFORM.pdf
填完表格后,交到ARP或相应受理窗口,拍照、录指纹。收到一张纸条后即可到ECC窗口。
ECC需要提交的表格也可以提前在官网下载,或直接到柜台领取。
下载地址:
//www.immigration.gov.ph/images/FORMS/ECC/BI%20FORM%202015-08-001%20Rev%200%20ECC%20Application%20Form.pdf
填好表后交到ECC办理窗口,然后拿着窗口给的交费单,到缴费窗口交费。及全部手续办完后,会拿到一张写有ECC证明领取日期的通知单。不加急的话,通常三到五个工作日可取。
ECC-A的有效期是发行日起一个月内有效,且只能使用一次。ECC-A办理好是一张纸质证明,离境时由海关人员收回。
请注意,到移民局办理相关手续时,应避免穿着无袖上衣、短裤短裙、拖鞋等较随意的服饰。
如果确实语言不通,也可以请有资质的中介带您到移民局办理。因为需要现场拍照和录指纹,本人是一起到移民局的。
——2——
ECC-B的办理
持有移民或非移民签证,包括婚签、学生签证、各类工作签证、退休签证等的外籍人士,如需短期离境(如短期回国)、并计划近期返回菲律宾的,需要办理的是B类移民局清关证书。
ECC-B无须提前申请,在机场办理完行李托运后,直接在移民局专设窗口出示有效护照、ACR卡、机票,并交纳相关费用即可。
2018年后,更新的ECC-B缴费标准是,一个自然年度内次离境需要交纳2880比索(其中包含500比索的费),以后每次离境须交纳2170比索。每年的1月1日起重新计算。
从马尼拉T3航站楼离境的,进入移民局(海关)边检区后,ECC-B申请者需要前往右侧标有“ACR”字样的移民局窗口缴费,然后将护照、机票、缴费单、和ACR卡一起交到隔壁的边检窗口。
从马尼拉T2航站楼离境的,由于出境大厅左右两侧都有移民局边检通道,托运行李后,办理ECC-B需要到大厅左侧的移民局(海关)边检通道排队(右侧通道不能办理ECC-B)。缴费后,将护照、机票、缴费单、和ACR卡一起递到下一个边检窗口,无需重新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