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构件
4.2.1门板
4.2.1.1 门板应整体铸造,闸孔在400mm及其以上时应设置加强肋。
4.2.1.2 门板应按工作水头设计,其拉伸、压缩和剪切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小于5,挠度应不大于构件长度的1/1500。
4.2.1.3 门板的厚度应在计算厚度上增加2mm的腐蚀裕量。
4.2.1.4 闸孔尺寸在600mm及其以上时,门板的上端应设置安装用吊环或吊孔。
4.2.2 门框4.2.2.1 门框应整体铸造,在工作水头下,其拉伸、压缩和剪切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小于5。
4.2.2.2 门框的厚度应在计算厚度上增加2mm的腐蚀裕量。
4.2.2.3 对于墙管连接式圆闸门,其门框法兰的连接尺寸应符合GB 4216.2的规定,法兰螺栓孔应在垂直中心线的二侧对称均布。
4.2.2.4 法兰螺栓孔d0的轴线相对于法兰的孔轴线的位置度公差Φt应符合表3的规定
4.2.2.5 墙管式闸门与墙管连接之间应设有止水垫片,其垫片应符合GB 4216.9及GB 4216.10规定。
4.2.2.6 墙式闸门与墙面接合的门框表面,应保持平整。
4.2.2.7 门框(含导轨)的任一外侧应机加工一条与导轨平行且贯通的垂线作安装闸门基准。
4.2.3 导轨
4.2.3.1 导轨应按工作水头设计,其拉伸、压缩和剪切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小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