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出口为目的木制包装箱,通常分为熏蒸和免熏蒸两种类型。其中以实木为材料的需要经过国家检验检疫机构认证的熏蒸处理才能出口;而以OSB板、胶合板等经过高温高压处理的材料则不需要熏蒸,可免熏蒸直接出口。
环保性现在,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国外一些国家,破坏环保的东西他们是不会接受的,因此,出口木箱一定要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出口包装木箱是指符合出口要求的包装木箱。出口包装木箱符合相应的要求,才能检验通过,允许出口。并且不同的国家对包装木箱的要求也有差异。
采用符合出口要求的板材做成的木箱,通常采用的是9MM-15MM厚度的复合板,也有的叫做三合板或者胶合板。
出口包装木箱要达到SN/T0273-93《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木箱检验规程》的规定。在选材上主要受力构件应为落叶松、马尾松、紫云松、白松、榆木材以及机械性能相似的其他树种,主要受力构件的含水率不大于25%,箱板和箱档等部位木材含水率不大于20%。
工艺方面:箱板接缝应严密,箱板组合应平整无错位,布钉应合理,加固带不得少于2道,印刷应清晰,字迹清楚,正确印刷商检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