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景作用。在园林空间中除具有自身的使用功能外,还可以把外界的景色组织起来,使其成为一个和谐的整体,在园林空间中形成无形的纽带,引导人们由一个空间进入另一个空间,使园林从各个角度看都能构成
为了多刻字其形体又演变为方形、长方形,开始埋于墓穴内或墓外,参照房屋建筑,碑顶加上碑帽,饰刻动、植物或山水花纹,碑身刻上死者简历。标明是葬与妻、妾、子、女等合葬。附刻阴宅(即坟墓)风水地理位置朝向(以天干地支表明)。中产之家立中等墓碑,穷家仅可立上留个姓名的小石碑,或陶砖碑或种植某种长青树为标识。
从而墓碑由实用品逐渐转化为文化艺术品,其功能、形态、质地、文饰也越发多样化了。名人墓碑更加讲究碑身多用花刚岩、大理石等石料,碑顶有死者雕像或在碑中心镶嵌死者的烧瓷像。墓碑成为记载死者家族世系及功德行事的“荣誉状”和装饰品了。这很符合国人的光宗耀祖、泽及后代、流芳千古的社会风尚。
姓名,写在墓碑中心部位。这里称“中榜”。在书写墓主名字时,其字数多少,与风水吉兆相关联。为尊敬长辈,过去加了许多尊敬的词,如父亲称考、显考,母亲称妣、显妣,男子加公、府君,女子加氏、孺人。而且字数多少依“生、老、病、死、苦”五个字循环应用。其中以落在六、七、十一、十二、十六、十七的“生”、“老”二字上为吉利。落在“病”字上中等,落在“死”、“苦”二字上,则不吉利。所以拟中榜之字时,尽力用吉兆格式的数字。如:“澄新江社十九世诰封奉政大夫考泉源邱府君佳城”,长达21字,正合“生”格,为吉利。如果夫妻二人名字写在碑上,则按左尊右卑来排列,男左女右。民国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县采访稿·陵墓》:“袁尚书可立墓在(睢州)城南五里,骆庄南里许,碑刊明资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书袁节寰(袁可立)墓。
4.生卒年月日,写在中榜两旁,仍依男左女右,年月日能写好。因为日久年深,户口注销,传来传去,隔几代要找到先人生卒年月日,则十分困难。明 王铎《太子少保兵部尚书节寰袁公神道碑》:“皇帝御天下之七季癸酉十月十一日,资政大夫兵部尚书节寰袁公(袁可立)终于家。”
5.立碑人,包括子女、亲友、团体,都应写在碑的虎边,即右边。其子女应全部写上,已故子女可在名字周边加框。仍是依辈份长幼,自左至右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