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卖方,一辆报废车国家回收价假设是3000 元,而经过整修,拼装在黑市上可卖到1- 3 万元,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润对卖主来说无疑是一大诱惑。对于买方,一些人想发家致富,但又苦于缺少经商资本,相对便宜的报废车也因此成为这些人的致富“”车型。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车辆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它营运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然而,因报废车违章上路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虽然对方驾驶报废车辆属于违法行为,但这个原因与事故发生并没有因果关系。对于对方的违法行为,相关法规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交警部门可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但这并不能成为减轻你事故责任的理由。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2] ,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50%、依照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随国民经济的发展稳步推进,目前全国获得拆解的企业数量达546家,同比增加2.4%;隶属回收网点达3000个,同比增长23%。报废汽车回收网点已覆盖全国70%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域,从业人员3万余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络初具规模,回收拆解企业数量、整体素质逐步提高,但报废汽车回收总量不尽人意。2012年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总量为165万辆,其中报废汽车110万辆,同比下降7.25%;摩托车55万辆,同比下降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