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老旧车规模外迁愈加困难,国Ⅱ以下老旧车报废比例逐月增加。有关数据显示:在不同淘汰方式新车奖励兑现中,以报废方式淘汰的老旧车比例从2012年6月的9.2%提高到2013年6月的25%,今年4月底已提升到39%。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车辆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它营运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然而,因报废车违章上路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