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为了防止拼装车上路,相关部门因此对汽车5大件采取严格的销毁政策。随着汽车市场规模经济的突显,拼装车的生存空间几乎不存在了。于是,2019年6月1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不仅取消了回收企业数量控制的要求,同时取消了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强制回炉销毁的规定,拆解的“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这也符合目前车市发展的新阶段特征。
汽车经销商集团也是未来渗透到报废拆解行业的参与者。大集团的二手车和维修的数量大,有强大网点支持,对拆车件的需求和翻新能力也强。
在汽车市场逐步成熟、汽车产品更新换代日趋加快的情况下,简单的报废车重组销售的案例已基本不会出现。面对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报废量快速增大,汽车报废新规定对行业的促进意义。
为贯彻《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如实记录本企业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的有关要求,《细则》还明确,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建立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同时,《细则》还重申,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拼装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