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不仅严重威协着人们的生命安全,而且其恶劣的车况、排放的有害气体也严重污染了周围环境,直接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报废车违法驶入道路,影响了车辆的正常管理秩序;由于报废车不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给肇事双方和事故处理部门都带来的困难。报废车为何屡禁不止呢?
对于卖方,一辆报废车国家回收价假设是3000 元,而经过整修,拼装在黑市上可卖到1- 3 万元,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润对卖主来说无疑是一大诱惑。对于买方,一些人想发家致富,但又苦于缺少经商资本,相对便宜的报废车也因此成为这些人的致富“”车型。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车辆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它营运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然而,因报废车违章上路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是报废车不属于合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你只须赔偿对方人身方面的损失,而对报废车的损失如修理费等,有权拒绝赔偿。
另外,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看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该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原因力的大小;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由于报废车辆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再加上驾驶员为了载客、拉货、赚钱,擅自重装、改装、破坏车辆构造的均衡和稳定,如果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直接影响行车安全,诱发交通事故。
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值50%、依照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