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和再生利用既是再生资源领域重要领域,也是汽车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节约资源、实现资源永续利用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承载着的社会责任、环境保护的责任。 2019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截止至2018年9月,目前国内汽车保有量约为2.35亿辆,同比增长约12.0%。美国目前汽车保有量2.65亿辆,预计中国将在2019年后美国。
针对报废汽车回收整体行业环保水平比较低、一些企业随意处理一些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的问题,新通过的《办法》增加了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明确了报废回收企业在存储拆解场地、设施设备、拆解操作规范等方面符合环保方面的强制性要求。 新《办法》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取消了原《办法》中不符合现在市场经济要求和国际通行做法的一些规定,强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比如取消了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数量控制,允许“五大总成”再制造利用,由市场来决定报废机动车回收的价格等。这些开放松绑举措,必将有助于吸引更多资本进入,提升绿色循环发展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