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车辆报废后,号牌号码由车辆管理所收回,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后,需要另外选择新的号牌号码。但实践中,有的车辆所有人由于个人喜好、使用方便等原因,希望继续使用原来的号牌号码。为了满足这些群众的需求,公安部交管局规定,原机动车报废6个月内,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重新选择新的号牌号码。
汽车报废流程: 1、根据车主供应的证件和材料,录入报废汽车干系信息、托运哀求、代理人、银行账户; 2、计算机比拟报废汽车车辆信息可否符合哀求; 3、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决定预约免费拖车还是自行将所要报废车辆送至报废地点; 4、车辆进厂后,由检验人员及干系民警对所需报废汽车停止验车确认,同样平凡主如果验证车辆完整性和确认车架号; 5、车辆稽核完成后,打印出单证由客户盖章,签字确认; 6、签字确认后,进入车辆拆解流程,往后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 7、办理停止后,由客户付出干系手续及车辆残值;
根据报废车辆新标准,登记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强制报废:修理调整后仍不符合在用车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维修、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噪声不符合在用车国家标准相关要求;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合格机动车检验标志的。由于报废车辆机械性能差,零部件陈旧,加之驾驶员载客、载货和赚钱,擅自对车辆结构进行重装、改装、破坏、平衡和稳定,如果车辆技术条件不符合要求继续使用,会导致各种故障,并直接影响驾驶安全,造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