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跨省的长途卧铺大巴,不仅狭窄的位置乘坐起来不舒服,天气等外部因素的变化也会给旅途带来困扰,甚至是重大影响,并由此引发法律纠纷。近期公布的一则判例显示,一名乘客在杭州开往潍坊的卧铺大巴车上无声死亡,此后,死者家属与运输公司、车主、保险公司对簿公堂,就赔偿问题展开诉争。而法庭终判决运输公司承担了赔偿责任,一起来看一看具体的情况吧。
期间因为司机刘某某路况不熟又下着雪,跑过了岚山出口,一番周折,董女士上车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了第二天凌晨五点二十分。董女士上车之后,发现丈夫郭某某横躺在卧铺上,身体已经发凉。经120和警方证实,郭某某的死亡不构成刑事案件。
二十余天后,郭某某的遗体被火化,期间家属和潍坊交运均未提出通过尸检以确定死亡原因的要求。郭某某的死亡原因难以确定,时间也是。法院调取的车载视频显示,凌晨1时12分许,郭某某自卧铺歪出倒在车辆内侧过道内,直至上午5时许其妻子董女士上车发现异常,长达四个多小时的时间里,郭某某的身体一直保持不动,期间曾经有多名乘客路过甚至跨过郭某某的身体。
董女士是从大巴车司机处得知马先生是车主,但是潍坊交运和车主马先生均否认了车辆存在挂靠,主张涉案客车的承包人并非是马先生。董女士主张,潍坊交运将车辆内部发包给个人经营,没有在约定的时间或者合理的期限内(超过六个多小时)将郭某某安全的运输到约定地点岚山,并在运输过程中致郭某某死亡,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进行赔偿。潍坊交运方面则认为,郭某某的死亡系因其个人存在重大过错,董女士没有对死者进行尸检,也没有证据证明死者的死亡与潍坊交运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