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1、业务范围:我公司仅代办报废车辆在车管所的销户手续,其他的有关附加费、营运费、车船使用税销户及有关定编等手续均由车主自行办理。
2、疑难问题解答:(1)若车辆被抢盗的,应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开具报案回执后连同其他相关资料直接交车管进行车辆销户。(2)除车辆被抢盗外,车主无法提交报废车辆的(如私自处理或出售或车辆被扣被押的),无法办理正常报废手续。
3、费用:我公司不收取任何代办费用,但是在办理车辆报废过程中所产生的有效的、额外的费用,均按金额由客户自行承担。(如登报费、处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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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本人名字登记的话,会影响你换证或者年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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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条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第三条商务、、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有关工作。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号牌、交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