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严禁私自转让和拆解,只能由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回收、拆解,若私自处置报废车会带来以下结果:
(1)、无法注销该车的税费档案。
(2)、无法注销该车档案。
(3)、报废车私自转让后上路被查获,有关部门可追查原车主违背治安管理条例的义务。
(4)、报废车私自转让后发作的交通事故和欠交的各种税费,公安交警、税务、路政等部门仍将依依法追查原车主经济赔偿义务并处滞纳金。
(5)、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成都报废车公司。
报废汽车中的许多物件,像旧发起机、旧轮胎等都能够停止循环应用。以旧发起机为“毛坯”, 依照严厉的技术请求,采用特地的工艺和设备,对主要零部件停止清算、检测、加工、改换,能够消费出“再制造发起机”。其功用、油耗、环保等指标完整可以到达新发起机的规范,其价钱仅是新机器的50~6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摩托车应当报废:
(一)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
(二)使用年限达到8 —10年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达到7 —9年的正三轮摩托车。具体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有关部门在以上使用年限内,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三)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四)摩托车燃油消耗量超过国家《公告》确定的相应排量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二十的;
(五)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六)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排气污染物或噪音仍然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