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的认定是以尾气排放作为标准的,在这里说说国I标准和国Ⅲ标准。我国于2001年实施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Ⅰ)等效于欧Ⅰ标准。2007年实施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Ⅲ)》等效于欧Ⅲ标准。
为落实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09]104号《关于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鼓励黄标车提前报废的通知》和《湘潭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黄标车“的认定由车主提出申请,定期在汽车年检线上进行检测。
业内人士认为,强化机动车污染排放管理重在执行,不能留下漏洞,当前除应尽快修改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机动车污染防治列入其中,同时要求汽车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按照要求生产,加强地区间协调联控,真正实现黄标车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