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使用过程中更换过发动机可以办理报废吗? 可以,如果在更换发动机时已经在车管所进行变更登记按正常手续进行即可。但是在更换发动机时未在车管所进行变更登记除了正常手续外,还须附一份更换过发动机的说明和更换的发动机来历凭证(销售单位或者修理单位开具的发票)。
我国的车辆报废程序比较复杂,而且不同的地区所需要办理的程序都不一样。去报废车辆不仅需要各样的手续,耽误很长时间,有的时候车辆所需要的都已经找不到,根本没有办法按照正轨的流程进行报废。这个时候耽误事不说,而且很多时候花费了时间也办不成事。虽然说,汽车到规定的时间按照正轨的流程报废可以有补偿,不过这些补偿非常少。如果车主耽误这么长时间就得到一点补偿之外,他们宁愿把车辆停到荒野里,这样的话会更加简单。很多车主都是家里面的顶梁柱,很多有很多事情要处理,空余出来的时间有限。很多车主都不愿意请假去处理这些事情。此外,很多 车主开车的时候都会有不小心的情况。 如果车辆报废的话,把这些信息全部处理掉,很多车主认为已经是一辆报废车辆了,如果因为这再罚款有一些不值得。很多车主这个时候就就会选择直接把车辆丢弃掉,也不愿意正规报废。还有一些朋友,他们想到“更好”的法,直接把车辆当成废铁给处理掉,这样的话既省事,也能得到一笔收入。其实这些方法都是不可取的。大家把车辆随丢弃,这样不仅不美观,而且也增加其他人的工作量。
我国现已进入报废高峰期 2000年之后我国汽车行业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经过十几年的黄金发展期,增速正逐步放缓,保有量已渐至高峰。据统计截止2016年12月,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1.88-1.9亿,对比2006年的4900万,增长近3倍。按照10年左右的报废周期来看,汽车拆解市场正如2006年左右的新车消费市场,未来增长空间之大令人惊叹。预期未来几年拆解市场将快速发展,另外黄标车淘汰、《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退税等政策的推进,也进一步的增进了旧汽车报废的力度,我国现已步入汽车报废的高峰期。 政策松绑,报废汽车市场扩容在即 2001年《报废汽车《关于修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正回收管理办法》规定,报废汽车要到企业进行拆解,且严格限制了总成再制造,报废车辆总成仅能用于回收废金属。而实际上,上缴报废的汽车仅占到总数的一成左右,部分报废汽车仍在继续使用,多数倒卖到偏远的农村地区,还有部分被卖到废品收购点非法拆解,这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