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1300万元,占地面积132000平方米,拥有鳄式液压剪切机、金属打包机、非金属打包机、汽车举升机、8吨电葫芦吊、50吨汽车地泵、12吨吊车、铲车等大型设备,拥有大批量拆解报废汽车的实力。公司一直以良好的经营信誉,取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帮助车主办理各类报废汽车难题,实现太原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的规范性运作,规范化管理,有序化经营,网络化回收,现代化拆解,无害化处理,推动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向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意味着由报废汽车引发的交通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将日益严峻,亟需大力推动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发展。对报废汽车进行合理回收再利用,不仅有利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减轻环境污染,缓解资源紧张,还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汽车厂商的成本,增加经营效益。可见,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具有的发展潜力,预计到2020年,我国报废汽车拆解行业产值将达到400-500亿元规模。
报废汽车拆解行业报告分析了报废汽车拆解前企业的研发、产销、战略、经营状况等。报告还对报废汽车拆解市场风险进行了预测,为报废汽车拆解生产厂家、流通企业以及零售商提供了新的投资机会和可借鉴的操作模式,对欲在报废汽车拆解行业从事资本运作的经济实体等单位准确了解目前中国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发展动态。欲了解关于中国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具体详情可以点击查看中研普华研究报告《2020-2025年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
太原市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山西物产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是2008年经部门核准的太原地区具备回收(拆解)资质的机动车回收拆解专营公司,其前身单位早在1971年就已专注太原市汽车报废回收拆解业务。公司拥有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2万辆的能力,从事太原市汽车报废、太原市财政(交管)罚没车辆回收处置、报废汽车“以旧换新”及办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国三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服务等业务。
公司回收量占太原市报废汽车回收总量的90%以上,2015年至2019年连续五年在全省同行业中纳税。2018年被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评为全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达标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量及经营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同行业。
公司实行规范化管理,有序化经营,网络化回收,标准化拆解,无害化处理,一直为推动太原地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向产业化发展不懈努力。
2太原汽车报废回收公司电话是多少? 山西物产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太原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 ,是经国家商务部、山西省、太原市商务局、公安和环保等部门审核认定的报废汽车更新企业,为全资省属国有企业。全面负责山西及太原地区的报废汽车更新拆解业务,是国家的汽车以旧换新受理企业,是太原地区报废汽车更新拆解的龙头示范企业。是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的副会长单位。 如有任何关于汽车报废方面的问题或者需要办理汽车报废,可致电我司。公司提供市内免费拖车、免费办理车辆档案注销手续、办完手续后免费送还报废手续的、正规服务。并根据市场行情的规定提供公平、合理的报废汽车残值。欢迎广大车主朋友致电或亲临公司咨询指导!
山西物产太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位于太原市钢园路,公司占地面积70余亩,注册资金1300万元。公司是经省商务厅批准、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公司以打造全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企业为目标、以"三个"为公司的经营理含;以"三个统一”为公司的经营模式;以“便捷、诚心、贴心、再生公司永远用心”为公司的服务宗旨。同时,公司具有一支开拓意识强、懂业务、善管理的敬业团队,还有一批中拆解水平的技术入员和拆解工人,从而形成了公司在人力资源和技能方面的强大优势。
山西物产太原报废汽车回收拆有限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各界同仁和用户的鼎力支持为依托,将充分利用公司的拆解技术和设备资源,为山西省、太原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再生源综台利用事业做出的贡献。
我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太原获得国家颁发《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的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主要经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拥有数十年经营报废汽车的经营经验。有着一支性效强、经验丰富的员工队伍,现有从业人员58人,具有经济师、会计师、机动车评估师中级职称的8人,持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工职业资格证书的17人。2015年至2019年,公司对报废汽车拆解中心投入巨资进行升级改造,改善了基础设施、新建钢结构厂房,增添了回收拆解设备、拖车、吊车、叉车、打包机、氧割设备,以及必要消防器材。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达到10000多台。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里程或年限后,车辆的技术性能、经济性能、废气排放均达不到要求。若继续使用,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和污染环境,维修保养费用剧增。国家经济贸易等六部委于一九九七年联合发布《汽车报废标准》规定:汽车行驶达30-50万公里,使用8-15年或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技术状况无法修复的;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15%的;经修复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的;排污超标无法改善的车辆均应当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