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寿命是由各零部件决定的,在汽车达到了一定的程度的使用之后,汽车的各大系统已经完成了它的使用寿命。就目前汽车为什么报废还是有一定的原因的。例如发动机,就相当于人的心脏,当发动机的配气机构或者汽缸的磨损已经无法进行维修的时候又或者经过修理之后仍然不能达到国家对汽车的运行要求的,那么这一辆汽车就会对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废气的排放会严重超标,耗油量已经超过了国家所规定的50%等,这些问题已经不能对汽车的安全、正常行驶作出,那么这辆汽车也就应该报废换新了。
报废大的一种可能就是老旧的汽车在使用多年后,很多地方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这对于驾驶员来说修理的费用可能会比重新购买一辆新车还要贵,修理一个发动机可能就需要花费2-3万的价格,或者一个变速箱的损坏也需要1万元左右的修理费用,总的加起来都接近一辆紧凑型车的价格了。所以,有时候报废的真正原因是因为这辆汽车已经没有修理的价值了
报废车肇事无保障。报废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因无牌无证,并且车辆不值钱,往往弃车而逃,给交警部门侦破事故增加了难度,并直接导致了一些事故的无法侦破。加之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导致肇事者无力承担赔偿费用,交警处理难,难处理,死者无安葬费,伤者无医疗费。而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尚未健全,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2] ,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报废车不仅严重威协着人们的生命安全,而且其恶劣的车况、排放的有害气体也严重污染了周围环境,直接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报废车违法驶入道路,影响了车辆的正常管理秩序;由于报废车不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给肇事双方和事故处理部门都带来的困难。报废车为何屡禁不止呢?
有个别人认为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报废车物尽其用,有利于经济发展,重视经济,而忽视安全。报废车多是用于短途运输,有的是拉学生的“车”,有一些行政单位工作人员自用的“私家车”。这些外表被车主装饰一新的报废车,仔细观其车况,则令你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