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运小型机动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10年内,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将被强制报废且无法收回。但是,因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盗窃、抢劫,机动车所有人被扣留,以及机动车因故未在中国境内使用,机动车连续三个检验周期被强制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申请恢复机动车状态,经公安交管部门研究、审查、严格检验后,恢复机动车状态的业务只能办理一次。
报废手续
1.个人车辆:驾驶证、产证、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2.公家车:驾驶证、生产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委托书2份加盖公章。
注意:事故车需提供事故证明,火烧车需提供火烧证明。
报废汽车回收的社会目标是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车辆报废标准的实施是一个障碍。为了购买新车,一些单位和个人提前报废未达到报废期的旧车,这不仅增加了运输成本,而且造成了资源浪费。同时,还应严格控制报废的延迟。因此,对延迟报废作出严格的检查程序是十分必要的;否则,将导致车辆过度使用,严重影响交通质量和效率,难以车辆安全和环境不受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