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不限新旧程序不限
准备资料
个人车主:
1、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车主:
1、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机动车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两
份加盖公章(我公司提供固定模板)
如何延缓汽车报废:
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A、《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
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B、《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的经办人。
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
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汽车报废的
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北京汽车回收拆解中心经营多年,素质高、责任心强、务、拆解设
备多、有规模、具有大批量拆解车辆的能力。我们有各种国产、进口拆
解设备,吊车3台,交叉车8台,打包机1台,贴割机5台,氧气割40余
套,各种运输车辆10余辆,年回收拆解能力可达到5万辆以上,一次性集
中拆解能力可达到400辆次/日。
北京汽车解体厂经营多年,素质高、责任心强、务、拆解设备多、有规模、具有大批量拆解车辆的能力。我们有各种国
产、进口拆解设备,吊车3台,交叉车8台,打包机1台,
北京汽车解体厂业务分工分类正规车辆报废办理流程,,办理完后报废手续邮寄给车主,满足车主办理要求,业务覆盖北京市各城区。公司严格遵守、市
各项报废汽车回收、处理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市商委对本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要求,依法经营、依法回收、依法拆解。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现就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
换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
(一)优化设备更新项目支持方式。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加大对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在工业、环境基础
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回收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将支持范围扩大到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
域设备更新以及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统筹考虑不同领域特点,降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报门槛,
不再设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要求,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相关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投资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简
化申报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二)支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加快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支持内河客船10年以
上、货船15年以上以及沿海客船15年以上、货船20年以上船龄的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在报废基础上更新为燃油动力船舶或新能源
清洁能源船舶的,根据不同船舶类型按1500-3200元/总吨予以补贴;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根据不同船舶类型按1000-2200
元/总吨予以补贴;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船舶的,平均按1000元/总吨予以补贴。
(三)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
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台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
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
(八)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
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
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
车补1.5万元。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
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九)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
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
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 元。商务部指导各地区结合实际做好优惠
政策衔接,确保政策平稳有序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