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60宝和汇辰灌浆料试验步骤
E.4.1 圆柱体劈裂抗拉强度试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件从养护室取出后应及时进行试验。先将试件擦拭干净,与垫层接触的试件表面应清除掉一切浮渣和其他附着物;
2 标出两条承压线。这两条线应位于同一轴向平面,并彼此相对,两线的末端应能在试件的端面上相连,以判断划线的正确性;
3 将嵌有试件的试验装置于试验机中心,在上下压头与试件承压线之间各垫一条截面尺寸为2mm×2mm木垫条,圆柱体试件的水平轴线应在上下垫条之间保持水平,与水平轴线相垂直的承压线应位于垫条的中心,其上下位置应对准(图E.4.1);
4 施加荷载应连续均匀地进行,并控制在1~1.5min内破坏;
5 试件破坏时,应记录其大荷载值及破坏形式。
图E.4.1 试件安装示意图
1-试件;2-木垫条
E.4.2 当按本附录第E.4.1条规定的试验步骤进行试验时,若试件的破坏形式不是劈裂破坏,应检查试件的上下对中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若对中没有问题,应检查试件的原材料是否固化不良,或不属于富填料的粘结材料。
钢纤维宝和汇辰灌浆料的安全性鉴定
工程结构加固用钢纤维的几何特征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用异形纤维,但不应采用园直钢丝切断型纤维、波浪形纤维及直角钩纤维。
2 熔抽型工艺仅允许用于不锈钢纤维;不允许用于碳钢和合金钢纤维;
3 钢纤维的几何参数应符合表11.2.1的规定。
表11.2.1 工程结构加固用钢纤维几何参数要求
检 验 项 目 合格参数 检 验 项 目 合格参数
纤维等效直径(mm) 0.40~0.90 纤维长径比 40~80
纤维长度(mm) 35~60 纤维几何形状合格率(%) ≥85
工程结构加固用的钢纤维,其抗拉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普通混凝土,应采用380级或600级(490级);
2 对高强混凝土,应采用600级(490级)或1000级(830级)。
注:括号内的数值适用于不锈钢纤维。
当钢纤维用钢板制作时,允许用切断成型的母材作抗拉强度试验,并用以表示钢纤维的抗拉强度等级。
抗拉强度等级符合本章第11.2.2条及第11.2.3条规定的钢纤维,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单根钢纤维在不低于15℃室温条件下,应能经受绕φ3圆棒弯折90º不断裂的检验;
2 钢纤维表面不应有油污及影响粘结的杂质,且不得有锈蚀。
钢纤维混凝土采用的钢纤维体积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用于增强、增韧目的时,钢纤维体积率应控制在1.2%~2.0%范围内,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2 当仅用于防裂目的时,钢纤维体积率应控制在0.5%~1.0%范围内,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3 当用于有特殊要求的场合时,钢纤维体积率应由设计单位通过试配和检验确定。
工程结构加固用钢纤维混凝土的弯曲韧性检验确定的韧性指数I5应不低于5。
有抗疲劳、抗冲击要求的钢纤维混凝土,其安全性鉴定,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尚应通过组设计的检验方案的鉴定。
符合本章各条规定的钢纤维混凝土,可评为对结构加固工程适用的钢纤维增强(或改性)混凝土。
结构用宝和汇辰灌浆料涉及工程安全的工艺性能鉴定标准
检 验 项 目 合 格 指 标
重
要
工
艺
性
能
要
求 大骨料粒径(mm) ≤4.75
流动度 初始值(mm) ≥320
30min保留率(%) ≥90
竖向膨胀率(%) 3h ≥0.10
24h与3h之差值 0.020~0.30
泌水率(%) 0
注:表中各项目的性能检验,应以宝和汇辰灌浆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大用水量制作试样。
6.2.2 当结构加固用宝和汇辰灌浆料应用于高温环境时,宝和汇辰灌浆料安全性能鉴定,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2.1条的要求外,尚应进行耐温性能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结构加固用水泥基宝和汇辰灌浆料
本章规定适用于结构加固用水泥基宝和汇辰灌浆料的安全性鉴定。 当不同标准给出的安全性鉴定的检验项目及合格指标有低于本规范要求时,对工程结构加固用的水泥基宝和汇辰灌浆料,执行本规范的规定。
采用符合本规范安全性要求的水泥基宝和汇辰灌浆料,其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应按本规范第5.1.2条第2款确定。
经安全性鉴定合格的宝和汇辰灌浆料,凡被发现有改变用料成分、配合比或工艺的情况时,均应视为未经鉴定的宝和汇辰灌浆料。
宝和汇辰灌浆料施工 裂缝注浆料
封闭、填充混凝土和砌体裂缝用的注浆料,应按其所使用粘结材料的不同,分为改性环氧基注浆料和改性水泥基注浆料。改性环氧基注浆料又分为室温固化型和低温固化型两种,水泥基注浆料又分为常温环境用和高温环境用两种。安全性鉴定时,应分别进行取样、检验与评定。
采用符合本规范安全性要求的裂缝注浆料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改性环氧基裂缝注浆料,应按本规范第4.1.3条的规定执行;
2 对常温环境使用的改性水泥基裂缝注浆料,应按设计使用年限不少于50a进行设计;高温环境使用的裂缝注浆料应按用户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的使用年限,且不大于30a进行设计。
经安全性鉴定合格的裂缝注浆料,凡被发现有改变用料、配合比或工艺的情况时,均应将其视为未经鉴定的注浆料。
宝和汇辰灌浆料/结构加固用界面胶、底胶和修补胶
4.7.1 承重结构新旧混凝土连接用界面胶的安全性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界面胶干态粘接的基本性能、长期使用性能和耐介质侵蚀性能应按配套结构胶的鉴定检验标准确定。
2 界面胶在混凝土对混凝土湿态粘接条件下的压缩抗剪强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N的要求;
3 界面胶在钢对钢湿态粘接条件下的拉伸抗剪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2.5条第2款的要求;
4 对重要结构,界面胶胶体的无约束线性收缩率CS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不加填料时,CS≤0.4%;
2)当加填料时,CS≤0.2%。
4.7.2 当胶接的设计要求使用底胶时,应对结构胶配套的底胶进行安全性鉴定。底胶的安全性鉴定标准应符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