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砌块用做建筑主体材料时,其放射性核素应符合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的规定。当建筑主体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1.0和Ir≤1.0时,其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对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主体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1.0和Ir≤1.3时,其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选用时应考虑的主要技术指标:强度,干密度,干燥收缩值、抗冻性和导热系数,放射性。
1.1分级
1.1.1 砌块按尺寸偏差与外观质量、干密度,抗压强度和抗冻性分为优等品(A)、合格品(B)两个等级。
1.1.2 砌块按强度分为A1.0,A2.0,A2.5,A3.5,A5.0,A7.5,A10七个级别。
1.1.3 砌块按干密度分为B03,B04,B05,B06,B07,B08六个级别,
1.2 规格
1.2.1 常用规格尺寸为
长度:600mm。
宽度:100、120、125、150、180、200、240、250、300mm。
高度:200、240、250、300mm。
1.3执行标准
GB11968-200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如无有效措施,不得用于下列部位:建筑物标高±0.000以下;长期浸水、经常受干湿交替或经常受冻融循环的部位;受酸碱化学物质侵蚀的部位以及制品表面温度80℃的部位。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应直接砌筑在楼面、地面上。对于厕浴间、露台、外阳台以及设置在外墙面的空调机承托板与砌体接触部位等经常受干湿交替作用的墙体根部,宜浇筑宽度同墙厚、高度不小于0.2m的C20素混凝土墙垫;对于其它墙体,宜用蒸压灰砂砖在其根部砌筑高度不小于0.2m的墙垫。
在震级为7.8级的唐山丰南等地的地震中,据震后考察,加气混凝土建筑只新出现了几条裂缝,而砖混结构建筑几乎全部倒塌,使这两栋相距不远,结构相同而材料不同的建筑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分析认为,这就是因为加气混凝土容重轻,整体性能好,地震时惯性力小,所以具有一定的抗震能力。这对于我们这个多地震国家来讲将是有很大益处的。
可根据当地不同原材料,不同条件来量身定造。原材料可选择河砂、粉煤灰、矿砂等多种,因地制宜。并且可以废物利用,有利环保,真正的变废为宝。加气混凝土设备所做出来的加气混凝土砌块,其强度取值是相对于一定的含水状态而言的,称为基准含水率,而强度的基准含水率范围各国不尽一致,例如:德国、欧共体及英国的标准中对基准含水率要求为(6±2)%,其出发点是认为制品上墙后终是以2%-8%的含水率存在;在瑞典等国则以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气干状态为基准,即含水率为(10±2)%;而在我国,对抗压强度等级评定时,依据的是GB/T11969—2008《蒸压加气性能试验方法》-“抗压试验要求含水率8~12%”。(GB/T11971-1997《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规定制品抗压强度应在质量含水率25%-45%下进行试验强度稳定阶段的含水率,即25%-45%,这与实际墙体中含水状况相差甚大,因此会影响加气混凝土抗压强度的质量评定,已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