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中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是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在多年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自成体系的专项税收制度。这项新的税收制度与其他税收制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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