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 | 北京英皓开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店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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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人民币 1.00元每个 |
代理类型 | 报纸广告 |
关键词 | 挂失登报,注销公告,遗失声明,声明登报 |
手机号 | 400-638-9568 |
总监 | 广告部联系时请一定说明在黄页88网看到 |
所在地 | 报业集团广告接待中心 |
更新时间 | 2025-02-04 02:0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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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深圳前海昊翰中盈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
根据佛山市诺旺纺织品有限公司、深圳市联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转让方)与广东威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受让方)于2022年6月6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对债务人的债权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债权的权利人,债权明细如下:
1、债务人应向甲方归还借款本金合计78,043,000元(其中佛山市诺旺纺织品有限公司对债务人享有的借款债权本金为31,004,300元;深圳市联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债务人享有的借款债权本金为47,000,000元。见附件:《借款明细表》);
2、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上述借款自出借之日起计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的借款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其中2019年8月19日之前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3、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险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据此,受让方享有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请债务人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直接向受让方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将应还款项支付至受让方的受让方所在地银行账户,逾期未付,受让方将向受让方或转让方其中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处理。如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偿责任。
通知人:
广东威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诺旺纺织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0日
关键词:挂失登报,注销公告,遗失声明,声明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