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疗废物处置-上海一般固废处理-上海危废处理
上海医疗废物处置-上海一般固废处理-上海危废处理
上海医疗废物处置-上海一般固废处理-上海危废处理
上海医疗废物处置-上海一般固废处理-上海危废处理
上海医疗废物处置-上海一般固废处理-上海危废处理
上海医疗废物处置-上海一般固废处理-上海危废处理

上海医疗废物处置-上海一般固废处理-上海危废处理

供应商 上海绿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店铺
认证
报价 面议
关键词 上海危废固废处理,上海固废处置中心,上海普陀废油漆桶处理公司,上海奉贤废蓄电池处理
手机号 18512138228
总监 徐经理联系时请一定说明在黄页88网看到
更新时间 2024-06-21 15:00:51

详细介绍

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的分类:
(1).有机废液类:
① 油脂类:由实验室产生的废弃油脂,例如:灯油轻油松节油润滑油等;
② 含卤素类类:由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溶剂,该溶剂含有脂肪族卤素类化合物,如氯仿\\二氯甲烷\四氯碳;或含芳香族卤素类化合物,如氯苯苯甲氯等;
③ 非卤素类类:由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溶无机废液类;
(2).无机废液类:
① 含重金属废液:由实验室所产生含有任一类之重金属(如铁\钴铜锰铅银锌镁等)的废液;
② 含其他盐类废液;
③ 废酸液;
④ 废碱液;
(3).剧毒类废液:
① 含汞废液;
② 含废液;
③ 含氰废液;
④ 含镉废液;
⑤ 含各种重金属化学物;
实验室化学废液的收集
收集容器需放在的位置(通风\安全\有明显标识的地方),统一收集;收集桶只收集废液,不能把固体废物\玻璃容器放入收集桶内;各类实验室废液需分别倒入对应的容器内,应遵循以下收集基准及检测方法: (尤其是一般试剂不可混入高毒废试剂)

收集周转桶上的标示说明
1.标示(无标签不回收)
所使用之标签应贴于贮存容器之桶身上,黏贴位置应明显使相关人员易于辨识标签上所记载之内容。以利废液之分类收集、贮存及后续处理处置。
此外,标签上之记录数据至少应包括下列几项:废液名称、废液特性之标志、产生单位、贮存期间、贮存数量。
2.标签等记录管理
每个院室配备专人管理,进行废液收集、转移登记。
登记本内应写明每次到入桶内的废液的成分量。

废试剂(液)转运要求
1.试剂(液)存放时,瓶口应向上,液体、固体分开收集。如重金属试剂、氧化剂、还原剂、酸、碱、溶剂分类收集,并标识清楚,含量。
2.实验室应根据标各类废试剂(液)的类别、特性进行标识,分类收集,摆上放于木箱、塑料箱或硬质纸箱内,密封良好,确保废试剂(液) 无渗漏。箱内玻璃瓶应有泡沫或纸皮间隔,防止运输途中碰撞、摩擦。每个包装箱外应标明箱内试剂(液)类别、数量,并与提供给的清单相符。
实验室废试剂(液)内不得混有无标签、标签不清楚或清单以外的废试剂(液)。
3.实验室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供全部已收集的废试剂(液)清单(包括名称、数量等),并不含、爆炸性、性、、类物质。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技术
1、物化
物化处理适合比较纯的废酸液(、)、废碱液等,且不含有机物的废液。
物化处理流程图
2、固化
危险性较高,不适合焚烧、物化等处置的以下废物适合固化填埋。

各产废单位遵守如下规定:
1.各实验室设置危险废弃物存放柜(箱、架),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存放地点在室内,要做到安全、牢固,远离火源、水源
2.直接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满足以下要求:
(1)容器的材质与危险废弃物相容(不互相反应)
(2)容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和防护要求
(3)容器完好无损,封口严紧,防止在搬动和运输过程中泄漏、遗撒
(4)每个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上都粘贴明显的标签(或原有的,或贴上新的标签,所盛物质的中文名称及危险性质),标签不能有任何涂改的痕迹
(5)凡盛装液体危险废弃物的容器都留有适量的空间,不能装得太满
3.临时存贮危险废弃物做到:
(1)按类分别存放,不相容的物质应分开存放,以防发生危险
(2)易碎包装物及容器容量小于2l的直接包装物应按性质不同分别固定在木箱或牢固的纸箱中,并加装填充物,防止碰撞、挤压,以安全存放
(3)直接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在存贮过程中(含在间接包装箱中)应避免倾斜、倒置及叠加码放
(4)各实验室的危险废弃物存贮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存量不宜过多

参考国内外成熟的分类方法,将实验室废弃物分成以下几类:
(1)剧毒类废液:①含汞废液②含废液③含氰废液④含镉废液
(2)有机废液类:
①含卤素有机废液;
②一般有机废液。
(3)无机废液类:
①含重金属废液;②废酸液;③废碱液;④其它含盐废液;⑤含废液;⑥未知废液。
(4)废弃化学品:各种固体废渣、过期失效的固体、废旧固体试剂等;
(5)废旧试剂空瓶:各种试剂空瓶。

关键词:上海危废固废处理,上海固废处置中心,上海普陀废油漆桶处理公司,上海奉贤废蓄电池处理

我们的其他产品

物资回收/销>上海医疗废物
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
触屏版 电脑版
@2009-2024 京ICP证1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