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公告
清算组:
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无法继续经营。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百八十三条规定,于2014年1月20日成立清算组,并于2014年3月31日在《中国工商报》刊登《清算组公告》。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北京青年报登报电话:400-808-9760 挂失公告 证件遗失 减资公告 登报公告 北京
在进行遗失声明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1)应将丢失的证明材料完整地填好遗失声明内容,并写明有效时间。(2)登报前应与报社取得联系,告知报社你所遗失的证件号码、名称、数量、版本、时间等情况。(3)登报后如发生遗失作废问题,由你本人负责。(4)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后,如有人向你索要该证明,你应及时出示证件予以证明。(5)如发现有涂改后,要及时到报社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