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司简易注销办理流程:
1. 公司应召开股东会议,就公司注销事宜进行讨论并做出决定。决议内容应包括注销原因、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等。
2. 根据决议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清算组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需明确清算组负责人的职责。
3.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5. 清算工作完成后,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提交相关文件,如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报告等。
6. 公司登记机关经审查后,对符合注销条件的公司,将收回营业执照,并出具公司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