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资源调查是治理日益加剧的土壤污染的要求。随着现代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废水、废气、废渣和城镇生活垃圾的排放急剧增加,导致重金属、农药、抗生素、持久性有毒有机物、放射性物质和病原菌等造成的土壤污染越来越严重。一方面造成土壤理化性质恶化,耕地质量降低;另一方面也严重地影响食品安全,直接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要实现有效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以及受污染土壤的修复与治理,详细的了解土壤属性信息及其土壤变化是达到这些目标的基本要求。
指导土地利用和规划:土地利用和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通过土壤环境调查,可以了解土壤的类型、特点、适宜性等方面的信息,为土地利用和规划提供科学指导,避免因土地利用不当造成的环境问题。
地下水现状调查应遵循如下几个原则:
(1) 以收集现有有效资料为主,在现有资料不足以说明问题时,应补充少量的勘探工作。
(2) 现状调查要紧紧围绕评价大纲规定的内容进行,既不能对内容和深度要求过高,但也不应降低应进行的工作。
(3) ,有针对性地回答所关心的地下水环境问题。
(4) 调查应有足够的质量措施,以调查结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地下水污染源调查
1 调查原则
主要内容包括:
(1)对已有污染源调查资料的地区.一般可通过搜集现有资料解决。
(2)对于没有污染源调查资料或已有部分调查资料。尚需补充调查的地区.可与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同步进行。
(3)对调查区内的工业污染源.应按原国家环保总局《工业污染源调查技术要求及建档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调查。对分散在评价区的非工业污染源.可根据污染源的特点.参照上述规定进行调查。
2 调查对象
地下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调查主要包括废水排放口、渗坑、渗井、污水池、排污渠、污灌区、已被污染的河流、湖泊、水库和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等。
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地块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
土壤污染调查,是指为掌握土壤污染状况而进行的调查活动。通过调查可以掌握土壤、农作物所含污染物的种类、含量水平及其空间分布,可以考察对人体、生物、水体或(和)空气的危害,为强化环境管理、制定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