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原计划于2021年1月1日在欧洲范围内实施新法规(EU)2018/848,由于受的影响,欧盟决定将实施日期推迟至2022年1月1日。» 对于欧盟成员国的认证委托人,认证机构将从2022年1月1日起依据新法规(EU) 2018/848安排审核和认证。» 对于非欧盟成员国的认证委托人,过渡期为2022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非欧盟成员国的认证委托人迟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根据新的欧盟有机法规(EU) 2018/848获得认证,才能继续向欧盟出口产品。» 英国脱欧:过渡期到2021年12月31日。
什么是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在一个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所有,由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该类品牌由“产地名+产品名”构成,原则上产地应为县级或地市级,并有明确生产区域范围。作为农产品品牌的一种重要类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指的是特定区域内相关机构、企业、农户等所共有的,在生产地域范围、品种品质管理、品牌使用许可、品牌行销与传播等方面具有共同诉求与行动,以联合提供区域内外消费者的评价,使区域产品与区域形象共同发展的农产品品牌。
打造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就是在一个区域内把品牌做出来,建立起来。为此,需要做好,就是用各种技术手段,把产品的品质做好,这是根本的,有了优品,才可能做成。
,是要种对作物。要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特点,种植适宜的作物,这就是大限度地发挥出区域的自然条件比较优势。
其次,是选好品种。没有的品种,就没有的产品。好品种不光靠选,也要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