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做出具体界定,这是的研究起点。一是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概念做理论界定;二是明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基本特点,明确其发展的特殊性与不同之处;三是阐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重要性,有助于更好的理解和认识科技型小微企业。目前并没有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概念有明确的界定,但其又属于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兼具两者的特点,应从两者的概念来阐述出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涵义。
该划分标准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然而,税收中的小微企业概念与上述的小微企业概念略有不同。
科技型小微企业究其实质是在小微企业的基础上,以科学技术作为核心、以技术发明和创造性的应用研究为基本特征、以科技为推进手段发展的新型企业。企业的从业人员以科研人员为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在一些知识、技术密集区的企业科技人员占比应在50%以上,直接从事研发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气科技型小微企业是趋于小型化的,其从业人员一般几人、几十人、几百人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