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上号码为示例。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2km处。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lkm处。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500m处。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渐变段起点处。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
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左侧出口预告出口标志出口地点方向出口标志用于预告前方出口,在距离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处。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在多车道公路或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高时,宜采用出口地点方向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出口地点方向高速公路起点高速公路起点无统一编号的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起点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
道路交通标志的主要作用有: 1、提供道路信息,起到道路语言作用。 2、指挥控制交通,保障交通安全。 3、指路导向,提高行车效率。 4、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执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