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计需要提供以下审计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股东会决议及章程。 3、财务资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总账、明细账、凭证资料等等) 4、银行对账单及流水。 5、年度和季度纳税申报表。 6、专项支出费用发票及合同和项目介绍。 7、其他需要的审计资料。
本事务主营审计服务、能进行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公司内部审计、专项审计、汇算清缴、税务清算、等在内的各种审计服务,是一家技能、完善、综合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本事务所有将通过简单、、价格优惠、的产品优势,更好的定位并完善客户需求!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应当说明,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在审计报告中指明管理层的责任,有利于区分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降低财务报表使用者误解注册会计师责任的可能性。
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强调事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获取的证据进行评价,形成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意见。只有在审计范围没有受到限制时,注册会计师才能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形成意见。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需要解除业务约定或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的作用 (一)、鉴证作用 注册会计师签发的审计报告,以超然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这种意见具有鉴证作用。 (二)、保护作用 通过不同类型的审计报告,提高或降低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对被审计单位的财产、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及企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起到保护作用。 (三)、作用 审计报告是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任务完成情况及其结果所作的,它可以表明审计工作的质量并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如果被审计单位虽然拥有子公司,但并未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可以视为其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对企业会计准则这一通用目的编制基础进行了修改,删减了关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强制要求,从而形成了目的编制基础,用于满足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比如银行、上母公司)对财务信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