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角度、多渠道、多领域宣传推广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广泛凝聚共识,形成宣传合力。以使用者和采购方为关注焦点,采用生动活泼、受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认证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学习借鉴国际无障碍环境建设有益经验。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认证品牌,为国家无障碍事业发展提供质量认证
条为了规范认证认可活动,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
本条例所称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三条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认证认可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
国家对认证认可工作实行在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下,各有关方面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活动加强监督管理。
认证机构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
认证机构不得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
第十四条认证人员从事认证活动,应当在一个认证机构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认证机构执业。
第十五条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
目前,全国所有省(区、市)均印发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对提升行动进行了具体布置,已经基本形成总局统一部署、地方狠抓落实、认证机构主动作为、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地共出台265项激励政策,累计为9万余家企业免费培训37.4万人次,127家认证机构为36个行业的5639家小微企业实施帮扶,其中1065家企业新获得ISO9001认证,加上行动前已经获证的3032家,共计4097家小微企业获得认证。
经各省局推荐,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等39家认证机构(名单详见附件2)在2021年提升行动中工作较为。
各地在提升行动开展过程中,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形成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山东、浙江、山西、河北、江苏、福建、广西、天津等8个地方典型经验详见附件3),值得在全国推广。
在各省提交的149个企业优良案例基础上,经过评审,兼顾区域和行业分布,筛选出代表性、复制性、推广性较强的20个案例(详见附件4)。
总局组织相关认证机构编制了食品、建筑施工、批发零售、餐饮、运输仓储等5个行业的企业质量管理核心过程实施指南(详见附件5),可与《小微企业应用ISO9001提升质量管理的实施指南》一起,作为帮助企业理解和应用ISO9001的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