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物产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金1300万元,是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回收,是山西省商务厅批准的,商务部备案的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的再生企业。公司前身为山西省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成立于1971年,是隶属于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全省较早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的国有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求真务实,和谐创新”的企业精神,“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规范科学的内部管理,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的服务宗旨,坚持立足主业,狠抓报废汽车回收与拆解,严格执行报废汽车回收法规,强化和规范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取得持续稳步的发展,并拥有一支行业经验丰富、技术强、职业素质高、团结协作好的职工队伍;近年来,公司报废汽车回收量逐年增加,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为加快汽车更新报废,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曾多次山西省物产集团及有关上级单位的表彰和奖励。
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 家用轿车报废年限新规在商务部正式下发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中取消了对非营运轿车行驶年限的规定,同时将私家车报废行驶里程限制为60万公里。这种取消了年限转而以公里数的限制为标准的方法,大大提高了汽车的使用率。以一年2万公里的正常使用率来计算,私家车的使用时限几乎翻了一番。虽然取消了年限,但并不意味着任何车辆都能真正开满60万公里,新政已经对车辆使用标准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
太原市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在太原工商注册,,业务联系人张瑞,主要经营报废机动车收购拆解,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物资回收。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电子电器,通讯器材及设备,办公用品,电力设备,橡胶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纺,注册资本1300万元,公司的办公地址设在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西街302号,在职员工73名,欢迎您来我公司参观和洽谈业务 12太原地区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山西省省会城市,龙城太原,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西街302号(邮编:030000),于2008 在太原市工商局注册成立,在公司发展壮大的多年期间,愿与社会各界同仁携手合作,谋求共同发展,继续为新老客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我公司主要经营废旧金属回收经营(报废汽车,废旧金属,建筑,金属材料,二手设备),批发、零售:普通机械设备,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在职员工有60人,,我公司与山西省及太原市多家及厂矿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企业实力雄厚,重信用、守合同、服务质量,以多品种经营特色和薄利多销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公司始终奉行“诚信求实、致力服务、唯求满意”的企业宗旨,全力跟随客户需求,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改进。 公司,期待您的来电咨询!
山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主要经营:报废汽车(含摩托车、轾骑、农用运输车)回收、拆解;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配件在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后销售。(已报废的汽车五大总成件不得销售、再使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产品。公司尊崇“踏实、拼搏、责任”的企业精神,并以诚信、共赢、经营理念,创造良好的企业环境,以全新的管理模式,完善的技术,周到的服务,的品质为生存根本,我们始终坚持用户至上 用心服务于客户,坚持用自己的服务去打动客户。 欢迎各位新老客户来我公司参观指导工作,我公司具体的地址是:太原市胜利西街302号。 您如果对我们的产品感兴趣或者有任何的疑问,您可以直接给我们留言或直接与我们联络,我们将在收到您的信息后,会时间及时与您联络。
太原市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是一家的汽车报废回收拆解公司,全国汽车报废审核认定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全面负责全国地区的汽车报废回收业务,国家黄标车补贴服务网点和办理中小型客车更新指标指导中心,我们承诺可免费上门拖车,免费办理正规报废注销手续,服务免后顾之忧,欢迎您致电咨询。经营范围:办理全国各地车辆报废!只要您向我们提出汽车报废申请,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报废汽车中的许多物件,像旧发动机、旧轮胎等都可以进行循环利用。以旧发动机为“毛坯”, 按照严格的技术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对主要零部件进行清理、检测、加工、更换,可以生产出“再制造发动机”。其功能、油耗、环保等指标完够达到新发动机的标准,其价格仅是新机器的50~60%。用这种办法,旧发动机85%的价值得到了利用;而回炉只利用了原价值的3%。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也是如此。国际上每年旧胎翻新量一般占新胎量的10%。我国每年生产新轮胎1.01亿条,产生废旧轮胎约3000万条左右,其中400万条得到了翻新,仅占新胎量的4%。据测算,每翻新一条胎可节约橡胶4千克,碳黑2千克,尼龙帘布1.7千克,石油18千克,钢材1千克。只要使我国的旧胎翻新量达到国际一般水平,节约的资源量就是很可观的。 据统计,201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4531万至4700万辆,今后每年报废的汽车都将在200万辆以上,按照这个趋势测算,到2010年若我国报废汽车的30%用于再制造,则年均销售额可创360亿元,回收附加值490亿元,解决就业18万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30万吨。据了解,近几年每年至少有2600万辆汽车报废。2000年我国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就有210万辆。汽车是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的产品,如果能对汽车的大部分零件实现再制造,将会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汽车再制造零部件主要包括内燃式发动机、传动装置、离合器、转向器、启动机、化油器、闸瓦、水泵、空调压缩机、刮水器马达、油泵、刹车动作筒、动力控制泵和缓冲器等。 事实上,汽车上的钢铁、有色材料零部件90%以上可以回收、利用,玻璃、塑料等的回收利用率也可达50%以上。经处理后的这些零部件也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例如回收的旧塑料保险杠,经碾碎后可重新塑造,其生产成本比采用原始塑料制造低15%,至于汽车上的一些贵重元件材料,回收利用的价值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