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讯条例》规定进出口手提电话的人士须持有许可证或无线电商牌照。
例如:手机、3C类产品、手提电脑等,无线电子产品,通关时须要出示的证件之一。
登尼特协助各企业向香港电讯局申请电讯牌照。
1、 传送者牌照:铺设电讯线路及网络,固网电话,流动电话等牌照,除非现有牌照持有人放弃或转让其牌照, 否则不再发出该类新牌照。
2、 公共无线电通讯服务牌照:一些大型商业所用,如小巴总台,机场传呼。
3、 服务营办商牌照:分为⑶类,类、二类服务基于本地语音电话服务,三类服务基于网络增值及流动通讯服务。
4、 其他/类别牌照:个体商业户因应不同情况,需为使用大气电波的仪器申请不同的专属牌照
通常在香港进出口手机、对讲机一般是办理无线电商牌照(放宽限制)提交申请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副本即可,申请时间7-10个工作日,登尼特提供各类香港电讯牌照申请服务,详情可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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