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变更
1.法定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一、公司法人变更的具体流程
变更公司法人需要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变更营业执照、变更组织机构码证、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变更银行信息
二、营业执照变更所需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的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其所需要的文件为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表或者共同委托理人的(加盖公司公章);公司法定表人登记表;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章程修正案(盖上公司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新法人明;旧法人的免职及新法人的任职(盖上公司公章)。
三、税务变更所需资料
税务变更需要带上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新法人明;税务变更申请表;本年度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务局要求提供的材料;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银行变更所需资料
变更带上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经办人;委托授权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