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原则 1)遵循“安静生产、清洁施工”的环保方针,选择低噪声、 低扬尘的施工方法,减小噪声。 2)保留结构与被拆除结构间的无损伤分离且将构件拆 除时和拆除后对保留结构的影响降低到小。
拆除建筑的围栏、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拆除梁和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