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计量法和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在这个明细目录中,已明确规定59种计量器具列人强制检定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明细目录》第二款明确强调,”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这就是要求列入59种强检目录中的计量器具,只有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对于虽列入59种计量器具目录,但实际使用不是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可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 以上类之外的测量装置则属于非强制检定,即为校准的范围。 三、性质不同 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自行规定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 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其中的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 四、依据不同 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的要求。在《校准规范》中,组织自行规定校准程序、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的性文件。 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其中,通常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作出规定。计量检定规程可以分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种。这些规程属于计量法规性文件,组织无权制定,由经批准的授权计量部门制定 五、方式不同 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自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从而节省较大费用。组织进行自行校准应注意必要的条件,而不是对计量器具的管理放松要求。例如,编制校准规范或程序,规定校准周期,具备必要的校准环境和具备一定素质的计量人员,至少具备高出一个等级的标准计量器具,从而使校准的误差尽可能缩小。在多数测量领域,标准器的测量误差应不超过被确认设备在使用时误差的1/3至1/10为好。
计量检测检定报告欢迎咨询50GSPN——PASS。打开外壳,把ON打上“1,2”按WEIGHT/SET开机出现CAL2,再按WEIGHT/SET出现200。00或100。00,放码,选择重量按SET完毕,再把ON打下。按“1“不放,显示初值15000左右,——按”0“显示内值。——按T归零,——放半载或全载码——稳定后按“”显示重量值,相等时按“”键,按PCT/WT——不放手,ZFRO——出现CAL,O——稳定后出现CALSPN——出现LOAD——出现应校计量检测重量,放码出现DONE,OK。1.简易外部校正:开机后按回车键,出现校正重量,加码,自校,出现CAL后松开,出现000000,位可调到1000g,按┘称动光标到第二个0。
计量器具检测是指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校准、测试和评价等一系列操作,以确认其符合相应的计量单位和测量要求。计量器具检测的目的是计量器具的精度和可靠性,确保其在测量过程中能够准确、稳定地工作。计量器具检测通常由检测机构或检测实验室进行,可采用各种测试方法和工具,如比对法、望远镜法、热电偶法等,来检测计量器具的各项指标是否达到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