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评估的种类:
1:股权转让评估
2:股东退股评估
3:企业净资产评估
4:企业股权融资评估
5:企业总资产评估等
评估所需相关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科目余额表末级明细(评估基准日)
4: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货币资金(现金日记账;所有银行的开户行名称及账号、银行存款日记账;其他货币资金原始票据)
6: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余额明细表
7:存货明细表
8:固定资产盘点表(含有房产的,提供房产相关证件或建筑面积地址等信息;含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含有设备的,提供购及合同,以及购买原值和购买年期、使用情况等)
9:无形资产明细表,投入使用的时间,原始入账金额,折旧年限,剩余使用年限
10:长期股权投资;投资的时间,投资金额,投资占比,被投资公司的营业执照、截止到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及科目余额表
股东会决议(具体时间)
注:(7-10 有,提供;无,不提供)
如需相关评估 请来电咨询。
股权转让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是由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无形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可以大于或小于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
公司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限期补足出资,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也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补足出资。
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后,股东不得退股,只能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
股东股权转让时,公司及其他股东均有权要求转让股权的股东将股权转让价款用于补足出资。
北京海润京丰资产评估事务所十分重视按照国际评估规范和国内资产评估准则进行执业,我们的报告得到了各级主管部门、企业和投资者等的认可,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报告和工作得到了全国多家银行认可。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受国内企事业的聘请进行资产评估执业工作,多次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国际评估论坛和其他研讨活动,促进了中国资产评估业的发展。事务所汇聚了大批行业,数十位法律、经济、会计、工程技术领域的人才,同时与国外评估机构及准则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公司具备的评估方法和调查手段,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服务团队,是一家集人才、技术、经验于一体的评估机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业务适用范围 1、企业兼并 2、企业出售 3、企业联营 4、股份经营5、中外合资、合作6、企业清算7、企业分立8、企业改制
实践中对拟合并企业的评估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对各单项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后将较终的评估增值计入资本公积;另一种是不对单项资产进行评估作价,而是将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与企业净资产的差额作为商誉(评估商誉)单列示,同时列示资本公积。
合并时,企业通常先要按协议确定双方的净资产数额,如果简单地将评估后的各方净资产数额合计作为新设立公司的实收资本数额,则新公司的资产、负债要按各公司评估数额入账,合并后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各公司净资产的合计数。如果各方按协议确认的资本数额与评估后净资产数额有差异,则各项资产按评估数额,所有者权益按协议确认数,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各企业评估商誉合计数作为新设企业的合并商誉。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应当禁止的股权转让行为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股权转让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股权转让后及时办理股权变更
1、 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2、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