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的主要用途是进行汽车零部件的回收和再利用。报废汽车包含许多还可以使用的零部件,例如发动机、变速器、轮胎、座椅等。这些零部件可以通过回收再利用,用于维修和更换其他汽车的损坏部件,从而延长汽车的使用寿命,减少资源的浪费。
此外,报废汽车还包含一些金属和塑料等可回收材料,这些材料可以进行再加工,制造新的汽车零部件或制造其他产品。通过回收报废汽车的材料,可以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和消耗,从而减少环境污染和能源的消耗。
报废汽车回收还能解决报废汽车处理的环境和卫生问题。如果报废汽车不得当处理,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废物堆积。而通过回收,可以对报废汽车进行拆解、清洁和处理,将废物分类处理,从而减少环境污染。
总的来说,报废汽车回收的用途是减少资源浪费、延长汽车使用寿命、减少环境污染和废物处理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
随着汽车使用的逐渐增长,汽车报废也大幅增加,开始进入了报废的高峰期,我国报废里的车已经超过1200万辆,那么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有什么重要的意义呢?
1、资源节约:我们都知道汽车生产需要大量的钢铁,塑料,有色金属等造源,但是应旧的气车上有有色金属零部件是可以再次被利用的,所以充分回收一辆旧车能够有效的节约资源,还能产生乐观的经济效益;
2、环境保护:报废汽车会占用大里的土地,不加强循环利用就会变成到处都是垃圾,报废汽车的废油,废液,废渣对空气污染是很大的,如果不及时回收会对土壤,水体造成严重的污染,因此报废汽车回收是控制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经2012年8月24日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关于印发<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发展、、环保总局令〔2002〕第3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