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的编制应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计报表包括公司报告年度末及其个年度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该两年度的比较式利润表,比较式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财务审计需要提供以下审计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股东会决议及章程。 3、财务资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总账、明细账、凭证资料等等) 4、银行对账单及流水。 5、年度和季度纳税申报表。 6、专项支出费用发票及合同和项目介绍。 7、其他需要的审计资料。
新的审计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出,下面和大家分享下新的审计报告,这里的内容丰富了很多,提高了审计报告的质量和阅读信息的含量! 背景信息: 1、对上市实体整套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该审计不属于集团审计(即不适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考虑》); 2、管理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3、审计业务约定条款体现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关于管理层对财务报表责任的描述; 4、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认为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5、适用的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6、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注册会计师认为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相关事项或情况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7、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就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 8、负责监督财务报表的人员与负责编制财务报表的人员不同; 9、除财务报表审计外,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注册会计师负有其他报告责任,且注册会计师决定在审计报告中履行其他报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