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大城市交通管理而言,农村城镇的交通管理则相对薄弱。因此,农村城镇就成为“报废车”肆虐的地方,成为了报废车生存的温床沃土;报废车又多选择偏僻的县乡公路行驶,更为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
对于卖方,一辆报废车国家回收价假设是3000 元,而经过整修,拼装在黑市上可卖到1- 3 万元,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润对卖主来说无疑是一大诱惑。对于买方,一些人想发家致富,但又苦于缺少经商资本,相对便宜的报废车也因此成为这些人的致富“”车型。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车辆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它营运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然而,因报废车违章上路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是报废车不属于合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你只须赔偿对方人身方面的损失,而对报废车的损失如修理费等,有权拒绝赔偿。 另外,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看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该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原因力的大小;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交警支队车管办证大厅办理汽车报废业务流程: 1、车主带报废手续到办证大厅登记审核岗审核; 2、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3、到档案管理岗领取盖好业务章的报废申请表。 办理汽车报废业务流程图: 领表申请--登记审核岗受理--机动车查验岗验车--缴交行驶证、车牌--交费--回收公司解体照相--机动车查验岗查验解体情况--业务领导岗审批--支队办公室盖章--注销机动车档案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2] ,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报废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因无牌无证,并且车辆不值钱,往往弃车而逃,给交警部门侦破事故增加了难度,并直接导致了一些事故的无法侦破。加之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任何保险,导致肇事者无力承担赔偿费用,交警处理难,难处理,死者无安葬费,伤者无医疗费。而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尚未健全,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报废汽车办理手续 1、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 3、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行车证、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
车辆本身没有什么大的事故,但是年限太久了,各项性能指标已经降低,是属于正常自然老化,需要申请报废;因交通肇事、着火烧毁等原因,使车辆严重损坏,已无常使用,并且没有价值的,经有关部门出具、检查车辆之后,可以直接办理报废批准手续;车辆在外地无法运回的,由车管所委托当地车管所检验,并出具当地报废汽车回收公司的回收或有关,可直接办理报废手续。 经检验确认车辆与号牌、证、档案无误,达到报废条件的,将车辆送到地点,将发动机、驾驶室等部位做报废处理后,由监督报废处理签章,然后送到认证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进行解体处理,开具技术鉴定审批表,收回报废汽、证,经核查,注销车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