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香港TVP科技券补贴,企业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满足相应的条件。以下是根据香港创新科技署及相关来源的信息整理的申请指南:
一、申请资格
企业注册:企业需根据《商业登记条例》在香港登记,或根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或是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机构。
非上市及非资助机构:企业并非香港上市公司,亦非资助机构或其附属公司。
实质业务运作:在提交申请时,企业需在香港有实质的业务运作,并且该业务须与申请项目相关。
二、准备所需文件
企业基本资料:包括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书(如适用)、公司章程(如适用)等。
业务运作证明:提供近三个月内发出的发P记录、租金纪录、帐目纪录等,以证明企业在香港有实际的营运活动。
项目相关资料:包括项目计划书(详细描述项目的目标、实施方案、预期成果等)、项目预算及报价单(需提供至少两份不同供应商的报价单,具体数量根据项目金额而定)。
其他文件:已签署的“诚信及不合谋报价/投标确认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三、申请流程
在线提交申请:通过创新科技署的科技券计划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并附上所有必要的文件。
资格审查与初审:创新科技署会对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估,如需补充资料或澄清信息,会通知申请者。
项目评审:合资格的申请将由科技券员会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的相关性、预算的合理性等。
签订资助协议:申请获批后,企业需与创新科技署签订资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实施与监督:企业按照协议要求开展项目,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创新科技署的监督。
提交终期报告及审核账目:项目完成后,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终期报告及审核账目,以供创新科技署审核。
发放资助:审核通过后,创新科技署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评审结果,并发放资助款项。
四、注意事项
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企业在同一时间只能提交一份TVP科技券申请书。
项目期限:每个项目的实施期不可超过12个月。
资助上限:每间企业或机构可获得至高60万港元的资助,资助比例为项目总费用的75%,其余25%由企业自行承担。
不得与其他资助计划同时申请:TVP科技券不能与其他资助计划如BUD专项基金、遥距营商计划等同时申请。
妥善保管文件:企业应妥善保管所有与申请及项目实施相关的文件,以备后续审核或查询。
综上所述,申请香港TVP科技券补贴需要企业满足一定的资格条件,并准备相应的文件资料。通过遵循申请流程并注意事项中的要求,企业可以顺利申请并获得资助款项,以支持其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