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是指设计单位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通过设计人员与造价人员密切配合,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依据批准的造价限额,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做到技术与经济的统一。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对于实现项目建设的经济合理性极其重要,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中心思想是事前控制,起到事半功倍地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如何利用已有的理论和方法来解决房屋建筑设计阶段造价控制问题,具有理论和实际意义。
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设计对业主负责,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自行把关的观念,主管部门对设计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与评价,有的仅靠图纸会审来发现一些简单问题,只有等出现了大的技术问题才来追究责任,而方案的经济性则问及更少。另外,对设计市场管理不够,越级、无证、挂靠设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设计质量下降,加之由于设计工作的特殊性,不同的项目有各自的特点,所以针对不同项目优化设计的成果缺乏明确的定性考核指标。
工程总承包是国内外建设活动中多有使用的发承包方式 ,有利于理清工程建设中业主与承包商、勘察设计与业主、总包与分包、执法机构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比如,在工程总承包条件下,业主选定总承包商后,勘察、设计、以及采购、工程分包等环节直接由总承包商确定分包,从而业主不必再实行平行发包,避免了发包主体主次不分的混乱状态,也避免了执法机构过去在一个工程中要对多个市场主体实施监管的复杂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