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溶剂中的有毒有机溶液:
毒性表现溶剂与人体接触或者被人体吸收时会引起局部麻醉或整个机体功能发生障碍。所有挥发性有机溶液,期蒸汽时间长、高浓度于人体接触事有毒的,如醚类、酮类、甲酸类,苯等等。
回收溶剂,使用溶剂时应注意哪些事项:有机溶剂大都是易燃易爆物质,有的还有一定毒性,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溶剂的闪点和自燃点:有机溶剂闪点在298K (25°C)以下的就是易燃品,298~339K (25~66°C)之间叫作可燃品,339K (66°C)以上的就是非易燃品。溶剂的闪点范围内,禁止与明火、 火花接触。闪点与自燃点温差较大,若达到自燃温度,溶剂自己就 会燃烧,故要妥善保管,不能受热和高温烘烤;
2、爆炸极限: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若其蒸气所占体积比 在一定范围时,燃烧后立即爆炸。使用溶剂时应使溶剂蒸气在爆炸 极限之外,以防万一;
3、溶剂的毒性:使用溶剂很难避免从呼吸道或皮肤进人人体 内部再到血液中去,引起程度不同的中毒。施工场所应有良好的通 风设备,空气中有机溶剂的高浓度不许超过规定数值,以保安全;
4、溶剂对皮肤的影响:溶剂可溶解或乳化皮肤上的脂肪,使 皮肤粗糙、易裂、容易感染,应少接触或有防护设施。
260号溶剂油的性质特点为:蒸发速度均匀而缓慢,芳香烃含量较少,毒性很小,安全性较高。气味小,质纯洁,蒸发无残留物,受热不易氧化,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产品的用途:使用于作矿山稀土金属萃取行业中的溶剂和稀译剂。
注意事项:
1、本产品属于2类易燃料体,相聚于阴凉通风,远离火源的地方;
2、盛装本产品的容器,管线符合规定要求,以预防产品被污染。
溶剂油按用途分:
通常,可以分为主要用在抽出大豆油、莱籽油、花生油和骨油等动植物油脂的抽提溶剂油,用于橡胶、鞋胶、轮胎等领域的橡胶溶剂油,用于油漆、涂料工业的油漆溶剂油,等等。此外,还有洗涤溶剂油、油墨溶剂油等。根据国家标准GB 1922-2006即按其98%馏出温度或干点划分溶剂油,常见的牌号有:70#香花溶剂油,90#石油醚,120#橡胶溶剂油,190#洗涤剂油,200#油漆溶剂油,260#特种煤油型溶剂。此外还有6#抽提溶剂油,航空洗涤汽油,310#彩色油墨溶剂油。农用灭蝗溶剂油等。实际上市场销售的远不止这些,生产厂家可以根据用户需要,生产各种规格溶剂油。
溶剂油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